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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條形碼介紹
商品條形碼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單元、位置的代碼和條碼標識。我國采用國際通用的商品代碼及條碼標識體系,推廣應用商品條形碼,建立我國的商品標識系統。
零售商品是指在零售端通過POS掃描結算的商品。其條碼標識由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TIN)及其對應的條碼符號組成。零售商品的條碼標識主要采用EAN/UPC條碼。一聽啤酒、一瓶洗發水和一瓶護發素的組合包裝都可以作為一項零售商品賣給最終消費者。
非零售商品是指不通過POS掃描結算的用于配送、倉儲或批發等操作的商品。其標識代碼由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TIN)及其對應的條碼符號組成。非零售商品的條碼符號主要采用采用ITF-14條碼或UCC/EAN-128條碼,也可使用EAN/UPC條碼。一個裝有24條香煙的紙箱、一個裝有40箱香煙的托盤都可以作為一個非零售商品進行批發、配送。
物流單元條碼是為了便于運輸或倉儲而建立的臨時性組合包裝,在供應鏈中需要對其進行個體的跟蹤與管理。通過掃描每個物流單元上的條碼標簽,實現物流與相關信息流的鏈接,可分別追蹤每個物流單元的實物移動。物流單元的編碼采用系列貨運包裝箱代碼(SSCC-18)進行標識。一箱有不同顏色和和尺寸的12件裙子和20件夾克的組合包裝,一個含有40箱飲料的托盤(每箱12盒裝)都可以視為一個物流單元。
商品條碼申請流程
申請成功后國家發放的系統成員證書和GDS卡